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于2023年3月9日至4月28日开展,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好水乡、张程乡党委,县委党校,县乡村振兴局、残联党组,县文联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2个乡党委下属各行政村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按照“四个对照”、围绕“三个聚焦”以及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职责和“三定”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柳淑萍
副组长:杜 鹏 邓小军
联系电话:18152489621(接听时间为8:30—20:00)
电子邮箱:ldxxchb@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刘云峰
副组长:何云芳 张 辉
联系电话:17395099693(接听时间为8:30—20:00)
电子邮箱:ldxxchb@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摆清选
副组长:豆世慧 朱亚琪
联系电话:18409640576(接听时间为8:30—20:00)
电子邮箱:ldxxchb@163.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来信来电或扫描公告下方的二维码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县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县委巡察办公室,并注明需转交的巡察组。
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9日